坊刻、私刻與官刻是中國古代社會中三種不同的圖書出版形式。
坊刻即作坊書肆刻書,指中國古代民間書商刻印圖書,這樣的書也稱為“坊刻本”,以銷售流通營利為目的。
坊肆刻書起源最早,始于唐代,盛于南宋。唐代300多年間,印刷業(yè)尚處于初期發(fā)展階段,從文獻與留存實物來看,當時刻書活動只局限在寺院和民間作坊書肆,尚未出現(xiàn)官方刻書。雕版印刷最早是用于刻印佛經,后來逐漸普及到民間,民間作坊開始私自刊印政府所禁的歷書。唐代中后期出現(xiàn)了我國歷史上第一次印刷高潮,寺院印刷和民間坊刻都很活躍,涌現(xiàn)出相當數(shù)量的以印賣詩文、歷書、字書、占夢、陰陽雜記為業(yè)的手工印書作坊。宋代的坊肆刻書遍布全國各地,特別是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四川等幾個主要地區(qū),坊肆刻書十分活躍,有些坊肆從事刻書賣書甚至幾代人相繼傳承。由于坊刻規(guī)模和財力不及官府,從刻印的精美程度來看,坊刻本也不如官刻本。但坊刻是數(shù)量最多、范圍最廣、影響最大的一種出版形式,坊刻的繁榮曾促進了中國文化尤其是民間文化的發(fā)展,坊刻家是真正意義上的出版商。例如,北宋蜀地費氏進修堂所刻的《資治通鑒》,南宋蜀地所刻的《三蘇先生文集》、《太平御覽》等,都曾在國內廣為傳播。
私刻是指官僚、富紳、文人學士等私人出資刻印圖書。私人出資刻書從后蜀宰相毋昭裔始,對后世影響深遠。私刻本早于官刻本,其數(shù)量亦遠超過官刻本。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私家刻書稱為家塾本或家刻本。自宋代以來,私家刻書持續(xù)不衰,家刻本多是刊刻文學作品。南宋是私刻活動的昌盛時期,名家名刻不斷出現(xiàn),著名的有陸游兒子所刻的《渭南文集》、廖瑩中所刻的《昌黎先生文集》和《河東先生文集》、周必大所刻的《歐陽文忠公集》等,對宋文學的傳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。
官刻即官府監(jiān)制雕刻印行的書籍,又稱為“官板”或“監(jiān)本”,多為古代經史典籍。晚唐民間作坊的興盛,直接刺激了五代以后官刻和私刻的出現(xiàn)。唐長興三年(932年),明宗命令當時全國最高學府和教育主管機關國子監(jiān)開雕“九經三傳”,史稱“五代監(jiān)本”,開官刻之先河,為后世官府刻書活動提供了典范。宋朝“興文教,抑武事”,重視官學,官學刻書包括州學、府學、軍學、郡學、郡庠、縣學、縣庠、學宮、學舍等版本。遍閱現(xiàn)存的南宋官刻本,府州一級的地方政府和官學刻書數(shù)量最多。
明代是中國古代出版印刷業(yè)發(fā)展的極盛時期,官刻、坊刻、私刻等多種形式并存。明代官府的刻書機構是歷朝歷代中最多的,刻書內容是歷代官刻中最豐富的,中國古代四大名著中,除了《紅樓夢》,其他三部都出現(xiàn)于明代。清代前期刻印業(yè)繼續(xù)著明代的繁榮,官刻以武英殿、國子監(jiān)和官書局三管齊下,而以武英殿為最,稱為“殿本”或“殿版”。清代中葉以后國門大開,隨著西方近代出版和文化傳播技術的傳入,我國古代輝煌的文學傳播活動一度走向低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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